?今天有醫療器械注冊企業問到我,企業已經申請過一份出口銷售證明,因出口注冊,需將僅有的原件給予對方,是否可以再申請一份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?考慮到問題的典型性,寫個文章說說這個事。
今天有醫療器械注冊企業問到我,企業已經申請過一份出口銷售證明,因出口注冊,需將僅有的原件給予對方,是否可以再申請一份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?考慮到問題的典型性,寫個文章說說這個事。

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可否申請多份?
監管部門一般僅發放一份加蓋公章的紙質證明文件原件,以確保文件的權威性、防偽性;若企業方面確有對于多份《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》的使用需求,可從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評審批系統中下載電子證照;依照國務院令第716號《國務院關于在線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》第十條:“國家建立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,實現電子證照跨地區、跨部門共享和全國范圍內互信互認。國務院有關部門、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電子證照國家標準、技術規范制作和管理電子證照,電子證照采用標準版式文檔格式。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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